08旁观百态 2009-03-16 15:41:51 阅读102 评论21 字号:大中小
时事,可否这样读?
文/静茶淡雅
“人大法工委称明星虚假代言可能赔得倾家荡产”这是今天的时事,很多人读了后,举双手拥护。我思想另类,既不为这则消息鼓掌喝彩,也不为明星们抱怨叫屈。只是在暗中感谢我父母,既无明星的脸蛋,也无勾魂的眼神,也就没有资本让相关厂家看中。而我也不必因为拍了虚假广告,终日揣揣不安,生怕这些刻意造作的东西,伤害到周边的亲戚朋友。如果我是明星,也难保自己会见钱眼开。有道是:“有钱不挣是白痴”圈内人士都在出镜,有的还是夫妻双双,有的竟是德高望重,他们也睁着眼睛说瞎话,我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?
我后悔,我的工作不是质检单位。如果我能在这样的单位工作,可以百事无忧。当食品中的虚假产品泛滥成灾,当生活中的假冒伪劣招摇过市,质检总局总能找到这样或那样的托词,装出一副比结石孩子父母还痛苦的脸,在大众百姓面前扮无辜。总局面对重大事件能装无一脸无辜状,基层的质检部门,完全有理由百无禁忌。那怕有更多人百姓在喊,要严惩造假者,纵然全国的百姓,对造假制假深恶痛疾。相关单位总是难找到造假源头,堵不住漏洞,假冒伪劣层出不穷,禁而不住。那怕换官员,纵然搞严打,收效甚微,假货横空出世。
我很庆幸我是文化传媒,我这儿要指的传媒,当然也包括出版,印刷,报纸,电台,电视之类。因为“人大法工委”只是不让明星拍虚假广告,并没要求以上的种种行业,不许印刷,不许刊登,不许宣传,不许插播。你禁你的,你罚你的,我仍涛声依旧,百姓奈我何?我之所以这样说,想举个通俗事例:若我在家中开场子,约赌徒们来家豪赌。赌徒们让抓,我是否可以幸免于难,做个旁观者?以后赌场照开,生意照做,罚不罚的与我无关?鬼都知道,开场子的我,也难逃惩罚,那又怎能只罚明星,而将内在的根源视若无睹?
只是想说:相关法律法规年年在修改制定,百姓生活中,似乎并不缺失法律的保护。只是,执法的力度与执法的队伍,无法成正比。当百姓开始觉悟,质疑相关法律时。其实每个行业都有法可依,明文条款历历在目。那么,到底是谁将这些法律法规视若无睹?置之不理?昨天我写了句:“文化单位有挂羊头卖狗肉”的嫌疑,难道是平空想像?明星能拍电视广告,到底应该追究谁的责任?相关部门,若早就将规定条文,运用得措施得力,又怎会有今天这样没头没尾的消息出炉?明星固然该罚,不懂洁身自好,但相关的部门,是否该质疑?
时事中,有这样一段话:“面对消费者,形象代言人的连带责任和食品经营者是同等责任,同等责任意味着以你的所有的财产作为赔偿,这个的责任是很重。”还是那句话,明星固然有连带责任。那些宣传者,那些审查者,那些播放者难道就可以逃避制裁?结石婴儿,结石的全是底层百姓。价廉奶粉竟让万千婴儿吃成结石,而质检部门层层设立,《食品安全法》高高耸立,这到底是谁忽略了相关法规条款?时事中又这样说“食品一旦出了问题,不存在免责”。那么,可否这样假设:我是明星,以后我不代言食品,就可以逃脱惩罚了呢?
2009-3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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